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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4-05-13 16:57:00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数:497

为重症医学中凡属于下列情况的患者需要使用保护性约束:

1.有、自伤、伤人行为

2.极度兴奋、躁动

3.意识障碍、谵妄

4.对各种治疗不配合(如静滴、肌注、鼻饲等)

5.患者自己的合理要求(如患者告诉医护人员不能控制自己的冲动行为要求对其加以限制等)

01约束带种类及使用方法

1.肢体约束带

用约束带将手腕和踝部固定好,稍拉紧,绑带系于患者触碰不到的床栏上。



2.约束手套

一面棉、一面网,内置定型弹性硬胶板,提高舒适度,减轻绑带给患者局部皮肤带来的伤害。



3.肩部约束带

固定肩部,限制病人坐起。将肩部约束带套在患者双肩上,绑带分别系于床头和床栏。



4.在何时能够解除约束呢?

身体约束是很多ICU预防患者非计划性拔管的医疗干扰(主要是患者非计划性拔管)的主要措施之一。

何时解除约束,需要经过医护人员评估,当患者病情稳定,神志清醒,可以配合治疗、自我控制行为,同时不存在拔管、坠床风险时可考虑解除保护性约束。

保护性约束措施为保护患者、支持治疗的连续性而设,其目的在于保护患者安全,在家属产生质疑与不理解时,医护要尽量详细的向其解答,终期目标是为了患者的安全,能尽早康复,避免产生对机体的损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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